项目概况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监护仪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ds****-**
项目名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监护仪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台) | 分项预算(元) |
A包 | 心电监护仪 | 5台 | ****0 | ****** |
心电监护仪 | 2台 | ****0 | ****0 | |
多参数监护仪 | 2台 | ****** | ****** | |
胎心监护仪 | 2台 | ****0 | ****** |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1个月内供货。(交货时间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7
方式:现场购买,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主山社区振兴路**号
联系方式:尹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7
联系方式:何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