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N****W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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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整车式汽车衡、杆灯、收费站公示牌等废旧资产转让(内蒙古高路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6,**1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为保障转让方安全生产秩序,意向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现场踏勘。 2、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项目成交后,转让方按照3%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本次转让的各类报废设备,均以现场勘验实物为准,包括整车式汽车衡、收费站公示牌、杆灯等废旧物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重量)、各类电子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材质、配件是否齐全)均以现状为准,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勘验人员需符合标的所在地疫情管控要求,如出示健康码等。标的存地区分散,请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运输成本。本标的须现场勘验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联系人:万海凤**********6。 4、在通过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如在报价结束后经中心审核不符合公告约定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则保证金将按照本公告约定处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