羰基镍粉末后处理工序完善项目更正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羰基镍粉末后处理工序完善项目,设备名称:镍粉包装机,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二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年4月**日,现做以下变更:
一、原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条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型供应商,提供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注册及实缴资金不低于****万;
现更正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型供应商,提供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注册及实缴资金不低于**0万;
原公告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年4月**日至****年5月9日
现更正为:
****年4月**日至****年5月**日
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 ** 号西金大厦 **9#
联 系 人: 周杨
电 话: **********2
电子邮件: ********0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