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0%,项目法人为重庆白马航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白马航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重庆集控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重庆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工程位于乌江下游河段,地处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是乌江干流开发规划的最下一个梯级。电站装机**0MW,多年平均发电量**.**亿kW·h。白马航电枢纽工程计划于****年5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
重庆集控中心为远程集控中心,拟接入的电站共7个,分别为白马、利泽、双江、草街、潼南、富金坝、渭沱等枢纽,预留1个井口枢纽接口,总装机容量超过****MW。
集控中心主站设置在重庆市区,主要设置包括通信机房、控制盘柜室、计算机室、中控室、办公区等功能用房,以及蓄电池室、配电室。拟接入的电站中,白马、利泽、双江为在建枢纽,草街、潼南、富金坝、渭沱枢纽已投运需进行部分 设施提质升级 。重庆集控中心至重庆电力公司光纤传输网络经龙头寺、凤凰座**0kV变电站光纤通信网络接入重庆电力主干光网络。 集控中心主站双电源分别引自天王星B 区 、 天王星D区配电室变压器低压侧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约 **3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 万元 ,其中设备 约****万元,施工约**0万元 。
2.4 招标范围:承包人负责完成重庆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工程重庆集控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完成重庆集控中心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材料、软件等的采购、集成,运抵工地现场,卸货、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项目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
(2)负责现有装修、设施、设备等的拆除,机房加固、机房装修 、 涉及的 方案报审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相关工作。
(3)负责集控中心建设施工的所有手续办理、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试验、验收及接入等手续办理及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4) 建设集控中心 至龙头寺、凤凰座**0kV变电站光缆线路 , 负责外接双电源 施工 ,办理所需的管网廊道征用、临时用(占)地、交通管制、停电等相关手续及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
(5)负责潼南、富金坝、渭沱 、 草街等既有 枢纽 接入集控所需的 提质升级 及设备调试。
(6)负责集控中心主站与重庆电网相关业务系统、水情数据业务部门、各电站及其他各联接端口的调试,满足涉网安全防护以及调度管理的要求,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7)提供相关的培训、技术服务,提交全套的技术文件(含资料和图纸等)。
(8)负责缺陷责任期的质量保修。
(9)负责利泽、双江、白马等枢纽建成后接入集控中心的联合调试,负责集控中心系统维护调试服务。
项目详细内容、设备配置、技术参数等具体要求详见第 五 章 供货要求 。
2.5 交货期 :设备采购及安装 完成日期 为 ****年**月**日 。
2.6 交货地点:重庆集控中心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年1月1日 起 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金额****万元 及以上 的 类似工程项目 设备供货的合同业绩。
类似工程项目是指:水利工程 ( 或水电 工程 或航电 工程 或水运 工程) 的电站集控系统 ( 或电站 梯调 系统或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其他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白马航运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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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张先生 朱先生 | 联系人: | 孔先生 杨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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