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分拣系统(二次)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1:
2.1采购货物名称:零部件分拣系统(二次)
2.2采购货物数量:1项
2.3交货地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惠山工厂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周内到货,除机械手外其余部分合同签订后**周内到货。
2.5 最高投标限价:无
标段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标段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的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规范;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如为集成商,机械手(机器人)如需外购,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及制造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移装机构如需外购需提供制造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注:中国境内的认证机构应依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取得有效资质。只有中国境外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才接受境外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中国境内的认证机构应可以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认证机构出具认证证书应可以通过认证机构官网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且查询结果显示“有效”,暂停、撤销、过期失效等均属无效;无法查询的,应附情况说明和备证资料,否则视为无效。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1)投标人****年、****年利润总额不得连续亏损(以审计报告为准);
2)投标人****年营业收入不低于**0万元,以当年审计报告为准;
3)投标人应提供****年、****年有效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部分:①审计报告、②资产负债表、③现金流量表、④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4)投标人****年税务评级为B级及以上,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或官网截图;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相关业绩不少于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指汽车行业物流项目,且必须有机械手码垛的运用场景的设备,需要提供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业绩合同1个,投标文件中应附有供货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
标段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分公司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即具备与招标人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分公司是作为总公司的授权代表履行投标义务。在此情况下,分公司可以提供总公司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证明材料;
b)分公司未能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即独立投标且后期独立履约,中标后招标项目由分公司独立完成,履约行为等相关事宜与总公司无直接关系,在此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资质证明材料,仅可使用分公司本身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s://etp.faw.cn/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jsxxw.com/)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通过**********转接处理您的CA办理、使用、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至**:**,**:**至**:**
7.4 财务专员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至**:**,**:**至**:**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永乐东路**号
商务联系人:陈一萱
电话:****-********-****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号
邮编:******
招标项目负责人:任为
座机号码: ****-********
手机号码: **********2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3投标人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4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