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钻探”),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按照长城钻探钻机调配工作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冀东油田等外围区块钻井液技术服务保障工作,拟由钻井液公司开展欢喜岭项目部外围区块钻井液技术服务项目外委工作,项目资金**0万元已落实。
2.招标范围:钻井液公司欢喜岭项目部在外围区块(冀东油田区块等)的钻井液技术服务工作,包含符合招标人质检标准的钻井液材料(具备中石油集团公司质量认可证)的及时供应及运输、人员及钻井液相关技术服务。
3.施工地点:欢喜岭项目部所属外围区块(冀东油田区块等)。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两年内。
5.服务标准:提供优质钻井液技术服务,保障井下施工安全。钻井液体系性能及钻井液材料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等。
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GWZB****FWG****的招标文件。
2.失信人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同一投标人失信分达到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分值时,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否决其投标。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2.本次招标采取线上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年5月6日**:**至****年5月**日**:**:
详见:附件2: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步骤。
提醒:付款前请先安装昆仑银行插件。付款状态改变为“已付款”后,可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若付款后,刷新状态后显示未支付,请点击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并等待一段时间后(1-4个小时)重复点击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并刷新。若多次刷新后状态依然未改变,请您再次购买,直至状态更改为已付款,请您在开标后将重复付款说明和银行流水及参加项目的截图发至liud**.gwdc@cnpc.com.cn,以便重复支付款项的退回。其款项招标中心会在收到邮件后3-5个工作日退回至您的系统。
请投标人务必确认支付状态为已支付,并能够下载招标文件。售卖期结束后状态为未支付的,视为未购买对应的标段/包,招标中心将不再受理。
(3)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发票将会在开标日期(每月**号之后按具体情况顺延一个月)之后的下个月**号左右开具,届时将投标人名称发送至邮箱zbzxfp@**3.com联系电话**********0我公司会在发票开具后进行电子发票的回复。
咨询电话:**********(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5月**日9时**分,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投标截至时间前**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在线观看开标情况。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3.中石油招标投标网运营机构联系电话:**********(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4.本招标公告委托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潜在投标人若在其他发布媒体上看到本招标公告,其有义务自行核实公告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B座**层
邮编:******
联系人:郝峥(招标文件答疑)**0-********hz.gwdc@cnpc.com.cn
刘丹(登记与发票)**0-********liud**.gwdc@cnpc.com.cn
邹鑫(招标人代表)****-******5
传真:**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