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第五采油厂****年定边区域钻井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第五采油厂****年定边区域钻井废弃物处置服务项目主要对第五采油厂定边区域****年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弃物在井场进行拉运转移、合规处理,处置过程严格执行地方环保部门相关钻井废弃物集中处置制度。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参照
2.2招标范围:中标人需在接到第五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运输、处置任务后2日内开始转移处理工作,中标人在运输、处理过程中,必须承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危险废物;不得超设计能力接收钻井废弃物;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有关钻井废弃物防治规范、要求等法律法规。
本项目具体工作安排待中标人确定后按照定边区域钻井工作量确定,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年度或****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为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3.5人员要求:服务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服务人员均须为自有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1月1日起至****年**月**日)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发票须同时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项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7其他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非陕西省境内集中处理厂的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日内取得移出地和接受地同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未承诺则否决投标)。
3.8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为准。
5.1.1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年4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语音提示“电子招投标”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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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
联系人:张博
联系电话:**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程晓艳游涛
联系电话:**9-********
电子邮箱:********3@qq.com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