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艺术大厦监控大屏及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Z)****-**1
项目名称:沈阳艺术大厦监控大屏及设备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楼****室
方式:采用现场购买,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在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内提交购买材料如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电话咨询:王女士 **4-********
邮箱地址: lnfk****@**6.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沈阳市文化演艺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2号
联系方式:白华 **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金玲、王怡 **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玲、王怡
电 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