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智慧大应急信息化项目(第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号广发银行大厦**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0
项目编号:****-****ZQG1B**5
项目名称: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智慧大应急信息化项目(第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3,**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智慧大应急信息化项目(第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7,**3,**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通信设备 | 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智慧大应急信息化项目(第一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3,**0.** | 7,**3,**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内分批实施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智慧大应急信息化项目(第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支持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智慧大应急信息化项目(第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2)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3)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能力;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必须获得总公司授权(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有效授权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惩戒对象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信息查询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并同时截图存档,该信用信息作为资格性审查的条件之一。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该供应商无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号广发银行大厦**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室(端州区端州三路**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室(端州区端州三路**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1.供应商报名时提交如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3)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有效授权书。
2.公司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4.评标结果公示网站: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号
联系方式:****-******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号广发银行大厦**楼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5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