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实验中学智慧化校园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3号(滨江园东门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BJX****-G1-****8-GXWP
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实验中学智慧化校园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实验中学智慧化校园建设项目1项,主要建设智慧校园智能监控子系统、广播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合班教室教学系统、视屏多媒体系统、音响扩声系统、电子阅览室系统、图书馆管理系统、消费管理系统等,具体详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0日内供货、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3号(滨江园东门旁)】
方式: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件现场报名:(1)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时须提供);到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3号(滨江园东门旁)】进行现场报名,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3号(滨江园东门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伍万元整(¥******.**),须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2.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到以下账户,并将保证金转账底单凭证复印件按要求放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 **** **** **** ****
联系电话:****-******9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3.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部网同时发布。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秀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金秀县金秀镇民安路**号
联系方式:郭工/****-******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伟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3号(滨江园东门旁)
联系方式:韦工/****-******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