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工程部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远程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并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7室办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YCZ****1-**4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工程部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本工程包括古树名木复壮、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古树村庄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古树名木复壮及古树村庄施工期**日历天,古树名木日常养护期为签订合同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信息申报完成;应具备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信息申报完成;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远程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并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7室办理
方式:
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年**月**日
所属行业类型: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担保:本工程不采用
本工程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应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办理。本工程质疑受理:联系方式:**0-********;联系人:于晓宇;本工程投诉受理: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联系方式:**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工程部分(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年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工程部分批复函》{房财政采[****]**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委托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现邀请具备承揽本工程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古树名木复壮、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古树村庄三部分。
2.3招标范围: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2.4项目预算金额:依据房财政采[****]**2-1号批复函,本工程预算金额为**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3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信息申报完成;
3.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库信息申报完成,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信息申报完成;
3.5投标人经营状态承诺:在近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6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同一投标人在房山区同期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不同标段投标时,应提供不同的生产资源,包括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等资源,采用相同生产资源只能参加一个标段投标,否则投标登记无效。
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公告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登记的拟派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一致,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工程前期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企业法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工程政府采购活动。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落实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进入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化线上与线下流程相结合的招标方式,相关操作如下:
(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下载时间:详见本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证书驱动下载: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
注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要求,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4.1本工程招标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项目“参与”和“关注” 并成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同期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投标。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项目“参与”和“关注”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且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的投标人,具备有效投标资格,可以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
按照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投标人须将合格登记资料按本公告要求加盖公章后,扫描生成一个整体PDF格式文档,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单位名称,所投标段,每标段资料单独扫描添加到邮箱附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话告知工作人员(**0-********转**7),通过审核后,投标人可办理交费手续,同期将符合要求的纸版登记资料和领取登记签到表邮寄至指定地点,并将电汇和邮寄凭证截屏发送指定邮箱,工作人员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完成上述工作,超出有效期的,将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年**月**日至****年**月**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时**分~**时**分;下午**时**分~**时**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公告发布当月社保机构能开具的最新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社保缴纳专用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本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入库网页截屏、针对本公告第3项3.5条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提供本单位公告有效期内“信用中国”“失信惩戒”状态网页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关于本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详情网页查询截屏加盖公章)、拟派项目经理任命书及其入库项目负责人时提供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相关)证书及其身份证及其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库信息网页截屏等上述资料有效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fs****pyzl@**3.com(同时准备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三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通过快递方式(投标人承担邮费)邮寄至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7室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签到手续。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费用采用电汇形式交纳,账户全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良乡西潞支行;帐号:****0 ****9 **** ****6;电子行号:**** **** ****;备注须注明项目简称。财务电话:********,文件费发票可采用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获取(供应商承担邮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四层东侧**5会议室。
5.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
联系方式:李小飞,**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联系方式:于晓宇,**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晓宇
电 话: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