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综合服务保障系统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VGBFCD-W****(DFHT****-****-CG**)
项目名称:综合服务保障系统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相关部门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综合服务保障系统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VGBFCD-W****(DFHT****-****-CG**)
- 项目概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质量标准 | 交货地点 |
1 | A类:触控一体机;B类:显示器+主机(门诊部 )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签订合同后1个月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 长春市 |
A类:服务站医疗保障终端;B类:服务器主机+显示器(服务点) | 台 | 1 | |||||
A类:一体台式机电脑;B类:平板电脑;C类:主机+显示器(医疗服务值班室+调度室) | 台 | 2 | |||||
路由器(选配) | 台 | 2 | |||||
值班电话 | 台 | 4 | |||||
智能健康监控管理软件平台 | / | 1 | |||||
派车管理 | / | 1 | |||||
居家采购 | / | 1 | |||||
营房维修 | / | 1 | |||||
订餐服务 | / | 1 | |||||
教育、学习、娱乐等 | / | 1 | |||||
个人应用终端(平板电脑/健康AI视频终端+软件) | 台 | ** | |||||
腕表 | 个 | ** | |||||
血压仪 | 个 | ** | |||||
血糖仪 | 个 | ** | |||||
健康检测一体机 | 个 | 1 | |||||
智能生命体征监护床垫 | 台 | ** | |||||
室内床边感应灯 | 个 | ** | |||||
烟感探测器 | 个 | ** | |||||
紧急呼叫按钮(室内单独) | 个 | ** | |||||
体温监测仪 | 个 | 1 | |||||
血糖试纸 | 套 | ** | |||||
终端平板电脑流量费 | / | ** | |||||
腕表通讯流量费 | / | ** | |||||
值班手机流量电话费 | / | 4 | |||||
配套网络(选配) | 套 | 2 | |||||
系统维护费 | 套 | 1 | |||||
说明 | 1. 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应包含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2. 采购预算:**.****万元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应是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 样品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样品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年6月**日至6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室。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 投标开始时间:****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投标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室。
-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室。
-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军队采购网》( www.plap.cn )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 系 人:辛华军
电 话:****-********、******3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个月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供应商应是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辛华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辛华军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