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霍尔果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号新房大厦**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ZB-YL****-**9
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定2家供应商为采购人供应米、面、粮油、调味品类、肉类、禽鱼蛋类、蔬菜、水产、水果等主副食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贮存场所、配送人员、配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所投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所提供商品应保持新鲜,并符合国际《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年**月-****年5月)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近半年(****年**月-****年5月)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号新房大厦**楼****室
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号新房大厦**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近半年(****年**月-****年5月)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注: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且均在有效期内。资料不全者不予领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霍尔果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霍尔果斯市
联系方式:陈阳**********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号新房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佟媛媛**********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媛媛
电 话: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