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2,**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因故延期,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4、招标文件获取中“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三、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四、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内容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4月8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