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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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夹江县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保证夹江县城区污水系统提质增效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补遗: 1、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下浮**%计取,单个项目计算取费不足****元的,按照****元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修改为:“支付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下浮**%计取,单个项目计算取费不足****元的,按照****元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2、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夹江县市政建设服务中心 ****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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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