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第一章 第九条 9.7 现修改为:采用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业绩,满分**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个(含)的,取前9名;投标人为9-**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商务技术文件评审合格的 投标人少于5名时,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数量现修改为: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 3、其他详见答疑后招标文件。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