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新一幼****年物管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一、原公开招标文件“3.2人员配置要求”中:
1、本项目核定物业服务人员最低配置标准为不少于**人。
更正为:
1、本项目核定物业服务人员最低配置标准为不少于**人,且**人相互不得兼岗兼职(项目经理除外),且**人单独提供服务于本项目,不得兼岗兼职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
二、原公开招标文件“3.2人员配置要求”中:
-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前,按照本招标文件的人员要求和其响应文件的人员配置情况,配备齐全相应的工作人员,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人员配置表、人员身份信息、劳动合同、人员要求所涉及的相应证书、无犯罪记录承诺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原件供采购人核实。若投标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供相关材料并签订合同的,视为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并报同级财政部门;若采购人发现人员身份信息、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无效、存在虚假承诺或与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不符等情况,将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投标,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人员需固定,原则上不可变动,如因特殊情况人员更换(除服务人员患病或主动离职等非因投标人原因外),需提前7个工作日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的人员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说明: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更正为: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前,按照本招标文件的人员配置要求和其响应文件中拟派的人员配置,配备齐全到岗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并向采购人提供所有投标文件中拟派人员配置表、人员身份信息、有效期内劳动合同、人员要求所涉及的相应有效期内证书及身份证信息、无犯罪记录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原件供采购人核实。若采购人发现人员身份信息、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无效或复核过期、存在虚假承诺或与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不符等情况,将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投标,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若投标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供相关材料并签订合同的,视为投标人拒绝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人员需固定,原则上不可变动,如因特殊情况人员更换(除服务人员患病或主动离职等非因投标人原因外),需提前7个工作日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的人员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说明: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考核表以更正后的考核表为准,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1;采购品目:C********物业管理服务。
(二)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高新区财政国资局,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号A座,联系电话:**8-********。
(三)最高限价:******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区第一幼儿园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号(政务中心 5楼B**1B)
联系方式:**8-********、**8-********(开评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佳慧
电话:**8-********、**8-********(开评标)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