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惠阳区永湖镇“百千万工程”圩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勘察)(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阳〔****〕**5号),于****年**月**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之“3.7.3(B)(1)签字或盖章要求”当中的:“(6)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按无效投标处理。”表述有误。 现更正为:“(6)电子投标文件(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第二册技术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特别注明除外),按无效投标处理。”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之三、投标保证金“附件: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的备注:1、“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采用线下签订方式的,由投标人完成承诺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字,应当将签订好的书面“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扫描件编入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中即可,无需再进行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表述有误。 现更正为:“1、“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采用线下签订方式的,由投标人完成承诺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字,应当将签订好的书面“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扫描件编入第一册商务投标文件中即可,无需再进行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注: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加盖了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的仍视为有效)。” 若本更正公告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联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