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设备(第二批次)病房护理类生命支持类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包1(1)、输液泵:“**、历史治疗方案记录功能:能记录最近 ** 条治疗方案,并能将任一历史治疗方案设为当前治疗方案。”修改为“**、历史治疗方案记录功能:能记录最近至少 ** 条治疗方案,并能将任一历史治疗方案设为当前治疗方案”(2)注射泵:“**、历史治疗方案记录功能:应能记录最近 ** 条治疗方案,并能将任一历史治疗方案设为当前治疗方案”修改为“.**历史治疗方案记录功能:应能记录最近至少 ** 条治疗方案,并能将任一历史治疗方案设为当前治疗方案” 包2(1)转运呼吸机:3.2. 呼吸模式:“标配:IPPV、A/C、A/C+Sigh、Spn-CPAP、SIMV、Manual、PCV。高级:VS、APRV、AMV/ASV、BIPAP/DuoLevel、PRVC、PRVC-SIMV、CPRV等”修改为“3.2呼吸模式:标配:IPPV、A/C、A/C+Sigh、Spn-CPAP、SIMV、Manual、PCV。可升级:VS、APRV、AMV/ASV、BIPAP/DuoLevel、PRVC、PRVC-SIMV、CPRV等”,“4.2. 吸气压力:1~** cmH~2~O。”修改为“吸气压力:1~** cmH2O”,“4.5. 氧浓度调节范围:**%~**0%(或**%~**0%)”修改为“4.5.氧浓度调节范围:**%~**0%”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杨乐 电话:**********5 2、采购人 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3号 联系人:黄主任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杨乐、唐靓、聂毅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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