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里县新老城区连接道路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文件 **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招标文件的澄清: | 2.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更正为: | 2.2.2 | 招标文件的澄清: |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 ** 时**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 日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发布,涉及到评标办法修改的,应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对招标文件的所有修改内容应在澄清文件正文中全部列出,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中修改内容与澄清文件正文不一致的,以澄清文件正文为准。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 日,则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情形除外)。投标人应实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上查询澄清文件,投标人未下载澄清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招标人: 木里藏族自治县工交工程队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云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