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关于阳新县地址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GC-**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新县地址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
3、首次公告日期:****-**-**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1)中“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0.5 (评标价>基准价时);F=**-(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0×0.** (评标价≤基准价时)其中:F≥0。”变更为“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0×3(评标价>基准价时);F=**-(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0×2 标价≤基准价时)其中:F≥0。”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3)中“项目经理资格、奖项与业绩3分 近3年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经理表彰的得1分;以项目经理身份每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2分。”变更为“项目经理资格与业绩2分,以项目经理身份每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2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3)中“技术负责人资格与学历”变更新增“技术负责人资格与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1分 近3年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每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1分。”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2.4(4)中删除“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得2分”
5、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变更、修改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3、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阳新县钟家湾路**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凯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沙沙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良余
电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