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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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9,**8.2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安区老工业基地新能源充配电桩新基建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凉高山新建停车场工程)施工一标段 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1.补遗文件**中的“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更正为: ? 具有 中级及以上 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现更正为: ?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具有中级职称的得 4 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6 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更正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6 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跨越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