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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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治市屯留区中水农用示范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澄清公告 一、内容 我单位于 **** 年 3月 7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山西省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长治市屯留区中水农用示范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现将 1、评分部分内容进行澄清: 澄清为: 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自身或者厂家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内签署的类似项目业绩,以提供的 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明细、签字盖章页 作为证明,每提供一项计 3分,本项最高计 **分。 注:合同明细中至少有一项货物名称与本项目要求得货物中的任意一项一致。 其他内容不变。 2、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主要设备技术性能配置要求部分内容进行澄清: 澄清为: (1)磁混凝中水净化系统、(2)碳钢滤池中水净化系统、(3)污泥脱水系统、(4) 电气控制系统、(5)实时在线监测系统、(6)中水提质及灌溉集控系统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石广玉 联系电话:****-******0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长治市屯留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南街鼎元时代中心 A座 **3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话:****-******0 电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