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信息类终端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人要求更正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标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1、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5.6.2评分标准 ”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2、系统招标文件在本公告发布后已更新为更正后的最新版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8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 A座三层至七层
联系方式:****-******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2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