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部快速路、松山湖大道生态园大道、东莞大道石鼓连接线照明设施养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采购包2(P**)/★十、人员要求/生态园大道“拟投入人员中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的不少于2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的不少于3人。(一人持两证情况视作一证计算)。”现更正为“拟投入人员中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高空作业)》的不少于2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的不少于3人。(一人持两证情况视作一证计算)。”
2.原招标文件采购包1(P**)、采购包2(P**)、采购包3(P**)/技术力量1:
技术力量1 (8.0分)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一人)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力或电气专业高级职称得4分,具备电力或电气专业中级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拟投入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力或电气专业高级职称的得4分,具备电力或电气专业中级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开标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凭证(不含投标当月)加盖投标人公章。 |
现更正为:
技术力量1 (8.0分)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一人)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力或电气或机电专业高级职称得4分,具备电力或电气或机电专业中级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拟投入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力或电气或机电专业高级职称的得4分,具备电力或电气或机电专业中级职称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开标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凭证(不含投标当月)加盖投标人公章。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广告灯饰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龙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大道**号B栋**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