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GGZY[GK]******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特检院阀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注意事项“(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针对此项内容在“商务条件响应表”中进行响应承诺(即承诺内容不得含在所提供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若承诺内容含在所提供的的方案或其他表格中的视为未承诺),未按照规定进行响应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更正为:“(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投标人须针对此点提供承诺函,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1、物业人员配备要求(共**人)“修改为“1、物业人员配备要求(共**人)”;“(6)绿化工2人(其中,绿化主管1人):正常班,负责绿化养护。”修改为:“(6)绿化工1人:正常班,负责绿化养护。”并删除所有“绿化主管”的表述。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评标方法和标准”的技术项“**.绿化主管”修改如下:**.绿化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绿化工:(1)大专(含)以上学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2)具有人社(劳社或人事)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园林或绿化类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的得1分;(3)具有5年(含)以上绿化工工作经验(须提供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的得1分。投标人除按评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外,另须提供拟派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派人员身份证与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的身份证不一致的,该拟派人员不得分)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此评分项与其它评分项中提供的人员不得重复,若有重复,该人员在所涉及的评分项均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号屏东写字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