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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458号】平高集团综合能源2023年平顶山市石龙区中心城区十条道路照明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工程管理、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第一标段-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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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招标编号:ZNZPGZXF******

平高集团综合能源****年平顶山市石龙区中心城区十条道路照明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工程管理、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标段1

招标文件

招标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6号】平高集团综合能源****年平顶山市石龙区中心城区十条道路照明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工程管理、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平高集团综合能源****年平顶山市石龙区中心城区十条道路照明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工程管理、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已由平顶山市石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龙发改【****】**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出资比例为**0%,并委托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1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公资建******6号

2、项目名称:平高集团综合能源****年平顶山市石龙区中心城区十条道路照明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工程管理、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预算(万元)

标段最高限价(万元)

1

工程管理服务

**.7

**.7

2

工程监理服务

**.8

**.8

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本次改造主要涉及区域包括人民路、昌茂大道、明德路、中鸿路、观湖路、和谐路、工业一路、工业二路、工业三路及博奥路共**条道路,全长约**.**公里,涉及灯杆及灯具约****套,主要对路灯不全路段新装、补装路灯,对设施老化路段更换灯杆、光源、电缆等。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第1标段:工程管理服务

第2标段:工程监理服务

5.3招标范围:

第1标段:本项目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管理、材料设备组织与采购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总承包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参建各方的组织协调、组织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维保管理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2标段:项目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及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理服务。

5.4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5服务期:从工程开工直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5.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

(3)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标段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预评价及以上等级资信(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管理相关专业证书;

标段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年1月**日 至 ****年1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

3 、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0.jhtml

办理CA证书: http://ggzy.pds.gov.cn/tzgg/****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1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年1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ggzy.pds.gov.cn)》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各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

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ON****9M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监察组

联系电话:****-******3

电子邮箱:wuzibuducha@**6.com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东路**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开源路**2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5、**********1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pds.gov.cn/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 —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pds.gov.cn/ggzy/ )。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建设地点

见技术规范

1.2.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技术规范

1.3.2

服务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1.基本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2.满足技术文件要求且达到国家标准。

3.具体要求见合同条款

1.4.1

投标人资格

要求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2

投标人提出

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天前在电子交易形系统中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各投标人发出

1.**

分包

不允许

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收到异议3日内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增值税税金=不含税报价× 税率

3.2.3

报价方式

报含税总价,按报价单格式进行报价,报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有,见招标公告。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标段1:大写:壹万元整(人民币) 小写:****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年1月**日**时**分前,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3、递交形式:

3.1投标人打开 http://ggzy.pds.gov.cn/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包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包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包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同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3.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以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人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电子保函申请”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3.6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投标文件的

签章要求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1.1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2

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地点

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动唱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代表和经济、技术类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以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7.2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7.3.1

履约担保

不涉及

7.4

签订合同

补充: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为项目单位和中标人

2.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评审排名仅次于原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招标人将有权拒绝该中标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投标

3.如同一包内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单位,中标人应分别与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补充:如果中标人有商业贿赂和欺诈行为,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认定为有商业贿赂和欺诈行为,将被宣布在一个不定期的时间内被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拒绝其投标。商业贿赂指在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投标人为影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行为而提供、给予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投标人索取或接受投标人任何有价物的行为。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招标、评标和合同执行等过程而隐瞒事实、虚假投标,从而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旨在使投标价格成为人为的、无竞争性的价格,并使招标人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受益。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补充: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如投标人未在商务偏差表中对承诺函内容提出偏差,视为该投标人完全同意承诺函内容并已作出承诺。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豫招协[****]**2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投标人计入投标报价,不单独列项,由中标人在中标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3.增值税税率:投标人应填报增值税税率,投标人中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应提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此进行合同结算,否则由此给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完成工程进度时付合同价款的**%,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工程验收通过运营一年后支付合同价款的**%。付款前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5.推荐原则:评审得分最高的推荐成为第一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每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则以价格分高的投标人排列在前;若价格分也相同,则以技术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列在前。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得分都相同的情况下,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最终由招标人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每标段选择1名作为中标人。

6.服务地点:平顶山市石龙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7.服务周期:见招标公告。

8.企业名称变更:凡资格业绩等证明文件中的公司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投标人自述的企业名称变更原因说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有权机构出具的‘资格资质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9.其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提出放弃部分或全部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2年内禁止参加平高集团范围内招标活动,并予以挂网通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投标预备会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分包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按本章第1.**款、第2.2款和第2.3款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报价文件;

(6)资格审查资料;

(7)技术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文件。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时间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计划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投标

4.1 投标文件递交

4.1.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只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上传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只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2 开标程序(电子化开标、解密、唱标)

1 )开标

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②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③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7.2.1中标结果将在相关媒介上公示。

7.2.2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通知中标投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 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认定中标无效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能力核查,如经核查其不具有承担投标项目的资质能力,或因其自身原因造成核查工作无法进行的,将视其不具备承担投标项目所需的资质能力,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认定其中标无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

“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为防范和遏制招投标活动中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我公司在参与贵公司招标活动中,保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制度,并向贵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1. 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 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 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 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 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 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 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 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不以任何形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证明文件;

**.我公司知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3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我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之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审得分最高的推荐成为第一候选人。当综合评分分值相同时,价格分值最高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当价格分值相同时,技术分值最高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技术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时,由招标人确定。

2.1

初步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初步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技术部分权重:**%

商务部分权重:**%

价格部分权重:**%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本章2.2.4(3)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见本章2.2.4(3)

2.2.4(1)

商务评分标准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4(2)

技术评分标准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3.1.2(3)

新增

否决情形

补充: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

3.1.3

算术错误修正

修改为: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总价承包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3)投标文件中单价承包项目的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若报价文件中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报价文件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报价文件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3.3.4

(新增)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补充:在评标过程所有澄清未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时间回复,视为无效

3.4.3

(新增)

评标结果

招标人根据包划分、潜在投标人数量及其资格能力,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就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最多数量作出规定:

标段1、标段2限中一个,投标人所投标段多于一个时,应将所投的所有标段按其优选顺序依次填入上表中。投标人多个标段具备中标条件但未明确优选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所授予的标段。

3.4.4

(新增)

未中标解释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不中标的可能。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二:初步评审标准

1.本章2.1款初步评审标准见下表,包括2.1.1形式评审标准、2.1.2资格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根据本章3.1.1、3.1.2、3.1.3款初步评审关于投标文件否决之规定,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下表所列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否决情形如下表所示,评标委员会仅依据表中所列明的支撑材料和判定标准进行评审。

序号

评审内容

否决情形

否决事项

需要投标人提交的支撑材料

评审方法

备注

1

形式评审

格式内容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技术投标文件一部分的。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评标委员会判断

2

形式评审

格式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评标委员会判断

3

形式评审

格式内容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文件

评标委员会判断

4

形式评审

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的;如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未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经投标单位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章)的);使用投标专用章未附有效的投标专用章与公章具有同等效力说明的。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评标委员会判断

5

形式评审

文件签署

提交的投标文件无签名,或者签名人与投标人不是同一人的。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评标委员会判断

6

资格评审

资格不符

未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

投标人联合体协议书

评标委员会判断

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7

资格评审

资格不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评标委员会判断

8

资格评审

资格不符

不满足本次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的。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评标委员会判断

9

资格评审

法定否决

串通投标或视为串通投标或联合围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评标委员会判断

**

资格评审

法定否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资格评审

资格不符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变更证明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评标委员会判断

**

响应性评审

投标期限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函中投标有效期响应情况

评标委员会判断

**

响应性评审

交付期限

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工期/服务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投标文件关于工期/服务期的响应情况

评标委员会判断

**

响应性评审

投标担保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评标委员会判断

**

响应性评审

投标偏差

投标人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偏差的;未按要求填写具体数据信息以及填写的数据信息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偏差表、投标函附录、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评标委员会判断

**

响应性评审

澄清修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主动撤销投标文件或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

评标委员会判断

**

响应性评审

澄清修改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澄清回复文件

评标委员会判断

**

响应性评审

投标范围

投标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偏差的,且招标人不能接受的。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评标委员会判断

**

响应性评审

投标报价

投标人不接受评标委员会依法所作的修正价格的。

澄清回复文件

评标委员会判断

**

响应性评审

投标报价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开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判断

**

响应性评审

投标报价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

开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判断

**

响应性评审

投标报价

投标价格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百倍至万倍高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投标函价格表”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

开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判断

**

资格评审

无效代理

如接受代理商投标,未取得投标产品原厂商有效授权的。

原厂商授权委托书

评标委员会判断


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

(1)标段1技术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技术部分(**分)

项目管理

范围

**分

项目管理范围理解准确、描述清晰、依据充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优秀得8-**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缺项得0分。

项目组织

管理和保

障措施

**分

总体工作部署科学、合理并切实可行,工作阶段划分明确,方法合适,技术路线详细、明确,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明确,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优秀得8-**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缺项得0分。

项目质量

控制目标

及措施

**分

确保项目服务期限和项目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详细、可行,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组织措施完整,质量控制思路清晰,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优秀得8-**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缺项得0分。

重点难点

问题分析

及应对措

**分

重、难点的理解以及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详细、可行,降低项目成本、缩短工期、提高工作质量的建议和措施合理、有效,优秀得8-**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缺项得0分。

项目验收

交付管理

**分

竣工验收方案及交付使用人方案详细,质量保证内容等完整,科学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优秀得8-**分,良好得4-7分;一般得1-3分,缺项得0分。

业绩

5分

投标人须提供****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业绩合同,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得5分,缺项得 0 分。

(2)标段1商务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商务部分(**分)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9分

根据投标文件的对应性、规范性、全面性(按招标文件要求),优秀得7-9分,良好得4-6分,一般得1-3分。

服务承诺

6分

承诺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不随意更换人员,并积极配合工作,按时完成工作,根据承诺内容的可行性、合理性、全面性进行评分优秀得5-6分,良好得3-4分,一般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

(3)标段1报价评分办法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价格评分(**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

1.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大于5家投标单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去掉一个最低价的算术平均值;小于等于5家投标单位时为各投标单位的算术平均值)。

2.报价评分标准

2.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价格分**分,应答报价每高出基准价1%扣1分,最多扣**分;应答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加1分,最多加**分;当应答报价低于评审基准价**%以上(不含**%)时,每再低1%在满分**分的基础上扣1分,最多扣**分,不足±1%部分,按实际偏差比例加扣分,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价格得分高的优先;价格得分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技术得分和投标报价都相等时,由招标人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 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函》中关于澄清、谈判及修正的结果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和提交,《澄清函》需有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指纹或加盖公章。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补充:在评标过程所有澄清未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时间回复,视为无效。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4.3评标结果,招标人根据包划分、潜在投标人数量及其资格能力,在保证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就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最多数量作出规定:标段1、标段2限中一个,投标人所投标段多于一个时,应将所投的所有标段按其优选顺序依次填入上表中。投标人多个标段具备中标条件但未明确优选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所授予的标段。

3.4.4未中标解释,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不中标的可能。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解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管 理 咨 询 项 目 委 托 合 同

合同编号(甲方):

合同编号(乙方):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平顶山


目 录

1.咨询项目概要................................... 3

2.工作进度....................................... 3

3.咨询人员....................................... 3

4.提交咨询成果................................... 4

5.合同价格....................................... 5

6.双方的权利义务.................................. 6

7.验收........................................... 8

8.知识产权....................................... 8

9.保密义务....................................... 8

**.违约责任...................................... 9

**.不可抗力..................................... **

**.合同变更或解除................................ **

**.适用法律..................................... **

**.争议解决..................................... **

**.合同生效..................................... **

**.联系方式..................................... **

**.份数......................................... **

**.特别约定..................................... **


管理咨询项目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鉴于甲方拟委托乙方承担项目管理咨询工作(以下简称“咨询项目”),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咨询项目概要

1.1管理咨询目标:(1)质量目标: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及行业、公司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施工质量符合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进度目标:按甲方确认的总进度计划工期完成并竣工交验

合格;除地震、战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和经甲方确认的工期变更外。

(3)安全目标:确保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

1.2管理咨询内容:项目全过程管理。

1.3管理咨询方式:现场管理咨询等。

2. 工作进度

2.1 乙方应按以下工作进度开展工作:

服务周期: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甲方通知要求开展工作。

2.2 甲方未能按时提供文件资料,导致乙方工作延误的,合同约定的进度计划可相应顺延。

3. 咨询人员

3.1 乙方主要咨询人员情况见《乙方咨询人员名单》(附件1),其中,项目负责人为。

3.2 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具体执行合同,负责组织、实施本合同下的管理咨询相关工作,签发管理咨询过程中的相关文件。

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与乙方具有劳动合同关系;(2)具有职称;(3)曾经承担过个以上(含本数)类似咨询项目的研究工作。

3.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其项目负责人与其他咨询人员。

3.4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玩忽职守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上述被更换的人员无甲方另行批准不得重新参加管理咨询工作。

3.5 乙方向甲方承诺:项目负责人在离开乙方单位年内(含本数),其他咨询人员离开乙方单位年内(含本数),不从事与本咨询项目内容相同的咨询工作。

乙方并应要求其咨询人员向甲方作出上述书面承诺,为履行上述承诺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提交咨询成果

4.1 乙方应以项目管理档案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论文、研究报告、咨询报告、验收报告等)向甲方提交咨询成果。咨询成果的提交时间按照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工作进度执行。

4.2 乙方应对咨询成果的原创性、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

4.3 乙方可以采取现场交付或按照甲方所指示的联系方式通过邮寄(含快递)方式向甲方提交咨询成果。现场交付当时或邮件到达之日(以到达收件人控制范围或快递签收记载为准)视为对该等咨询成果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并不表示咨询成果已通过评审。

上述咨询成果应提供纸面文件份(含原件份),电子文档1份;当纸面文件和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时,以纸面文件的内容为准。

4.4 乙方不得将咨询成果披露、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4.5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列席项目咨询成果评审会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咨询成果,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4.6 咨询成果通过评审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甲方人员免费进行相关的培训及后续辅导,配合甲方开展咨询成果的应用工作。

5. 合同价格

5.1 合同价格(咨询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含税)。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大写)(¥元),税率: %。若国家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合同约定税率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不一致时,对于尚未完成结算且未开具增值税税率发票的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格,价格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基准。

本合同价格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加班费、咨询费、资料费、交通费、食宿费以及税费等。

5.2本合同价款仅限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咨询服务所用,乙方不得将其用于咨询服务以外的其他事项,否则将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3支付

5.3.1 双方约定以下列第2种方式付款:

(1)转账;

(2)电汇;

(3)/。

5.3.2

支付具体费用和时间:

(一)分期付款

第一期: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含本数),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即人民币(大写)元(含税)(¥元)。

第二期:乙方向甲方提交咨询成果初稿后日(含本数)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即人民币(大写)元(含税)(¥元)。

第三期:乙方交付的咨询成果通过甲方及/或相关评审机构评审合格后(如需修改则在修改得到确认后)日内(含本数),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即人民币(大写)元(含税)(¥元)。

(二)其他支付方式(含税):

5.4 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合同价款。

6. 双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 在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项目成果后,按合同约定获得咨询费用,并按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提供咨询费用使用情况清单。

6.1.2 按合同约定完成咨询工作,保证咨询成果的客观性和时效性,并对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6.1.3 按工作进度向甲方通报咨询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甲方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咨询成果。

6.1.4 严格遵守适用于乙方的专业守则,以处理类似项目时应有的合理专业审慎态度开展咨询工作。

6.1.5 按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及其所属机构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市场秘密、财务秘密、管理秘密及其他信息。

6.1.6 投入足够的人力及其他资源,保证按时完成咨询工作。

6.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咨询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转让前,受让方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6.1.8 按约定向甲方报送咨询费用的财务决算。

6.1.9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项目履行及完成后的任何阶段,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项目的任何内容和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任何情况及签署的任何文件,以及咨询费用、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所包含的一切信息。

6.1.** 乙方在进入甲方及甲方所属企业时,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1.** 承担课题开题、验收、研讨等工作相关的费用支出。

6.1.**/。

6.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有权监督检查咨询费用使用情况,随时抽查咨询工作进展情况,与乙方沟通检查与抽查结果。

6.2.2有权对乙方的咨询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6.2.3 负责按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事项有关的文件、信息等必要资料。

6.2.4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

6.2.5 负责组织咨询成果评审会议,包括确定评审专家。

6.2.6 协助甲方所属企业配合乙方工作,为项目中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履行项目协助义务。

6.2.7 /。

6.3 项目结束后,乙方应当为甲方就咨询报告内容的理解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提供免费服务。内容包括:与项目管理有关的安全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

6.4/。

7. 验收

7.1乙方完成咨询成果后,可向甲方申请验收。

7.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验收申请后日内(含本数)组织验收小组对咨询成果进行评审,乙方项目负责人应甲方要求列席评审会议,验收成果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

7.3 验收小组对咨询成果提出修改意见的,乙方应及时进行修改,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修改后的咨询成果重新提交甲方组织评审,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进度计划不予顺延。

8. 知识产权

8.1 除双方另有特别约定外,本合同下的咨询成果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属甲方单方所有。上述知识产权及相关权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申请权、版权(著作权)、研究成果署名权、奖项申报申请权、获得报酬权、非专利技术所有权、商誉等。

8.2 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不应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如果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之进行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8.3 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

8.4 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

8.5 本条约定归甲方单独所有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乙方应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约束其项目组成员的个人行为。

8.6 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9.保密义务

9.1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咨询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咨询研究思路等)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到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9.1.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咨询成果、资料及信息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披露给任何第三人;

9.1.2 不得将上述咨询成果、资料及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9.1.3 在咨询成果通过评审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资料和信息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

9.2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至咨询成果及相关资料或信息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此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止。

9.3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9.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

**.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1.1 乙方未按期完成咨询工作或未按期提交符合合同要求的咨询成果的,每逾期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咨询费用%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所收取的相应费用,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咨询费用%的违约金。

**.1.2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咨询成果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其咨询费用**%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咨询费用的,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咨询费用**%的违约金。

**.1.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合理催告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由于整改纠正造成交付进度延期的视同逾期交付,乙方按本合同**.1.1条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交付的咨询成果最终未通过甲方评审的,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 %违约金。

**.1.6乙方违反本合同第8条约定义务的,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违约金并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所有的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所获收益归甲方所有。

**.1.7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违约金。

**.1.8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应视情节严重,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违约金。

**.1.9合同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的,甲方有权停止支付并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咨询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

**.1.** 乙方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违约金低于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应就差额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1.**乙方违约除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甲方向乙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亦由乙方承担。

**.1.**乙方因违约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期合同应付款项中予以扣除。

**.2 甲方逾期支付咨询费用的,应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支付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 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2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3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

**.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 合同变更或解除

**.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1.1合同订立的依据发生变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1.2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1.3由于管理咨询目标已被他人先行实现或有关成果已被申请专利或公开,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

**.1.4 由于国家政策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制度发生变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

**.1.5 由于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管理咨询达不到约定目标的。

**.1.6 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2 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含本数)书面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因变更或解除合同,导致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和依法可免除责任的情形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在解除合同通知发出后,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后续咨询费用。

**.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争议解决

**.1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

(1)仲裁:提交平顶山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机构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诉讼: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署页载明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传真,是双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 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 特别约定

本特别约定是合同各方经协商后对合同其他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以特别约定为准。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甲方: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mail:

Email:


附件1:

乙方咨询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学历

专业

执业资格

工作单位

工作分工

1

2

3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段1技术规范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高集团综合能源****年平顶山市石龙区中心城区十条道路照明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工程管理、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本项目改造主要涉及区域包括人民路、昌茂大道、明德路、中鸿路、观湖路、和谐路、工业一路、工业二路、工业三路及博奥路共**条道路,全长约**.**公里,涉及灯杆及灯具约****套。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管理、材料设备组织与采购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总承包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参建各方的组织协调、组织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维保管理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①组织制定项目目标控制计划和措施,对达到项目目标实施有效的控制。对工程建设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规避风险的策略;定期向业 主汇报项目进展状况及项目咨询服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协助业主做 好内部及外部协调工作。

②勘察设计的管理与优化、施工招标和采购管理、工程造价管理、项目付款和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工期、业主与各参建方合同执行和管理、项目各类信息和档案管理、工程安全、项目整体施工过程、竣 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等工作深度融合、全面综合系统管理;

③协助业主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办理工程竣工后的备案工作。负责项目咨询服务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总结。

三、质量要求

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工程建设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国家、行业和公司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保证工程满足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四、工作要求

1、投标人可要求招标人配合提供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资料、配备相关专业的项目管理服务,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所需必要的人员、保险、设施和场所。

2、投标人可要求招标人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3、投标人应在约定书生效后及时开展工作,并按时完成项目管理、档案资料归档整理等工作。

4、投标人及其委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5、投标人应按照规范、法律法规进行项目管理。

6、 投标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招标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7、 按工作进度向招标人通报项目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项目管理。

8、 按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招标方及其所属机构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市场秘密、财务秘密、管理秘密及其他信息。

9、 投入足够的人力及其他资源,保证按时完成项目管理工作。

**、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投标人更换项目管理人员,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

3、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不能胜任项目工作或玩忽职守的,有权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上述被更换的人员无招标人另行批准不得重新参加本项目技术服务工作。

4、项目管理工作周期为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按照项目进展需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需要安排人员每天入驻施工项目部进行项目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需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工作时应按照要求进行配合。

5、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其投标报价应包括以上工作内容所产生的所有劳务、管理、住宿、交通、临时办公、材料、各项保险及税金等各项应有费用,各阶段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额外费用。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XX项目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标 段: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1. 投标函及附表

投标函

招标人: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投标函附表1所列报价,按合同约定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 天。

5.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期限内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提交的投标函附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文件规定的主体提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项工作。

(5)我方同意投标人须知关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 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我公司承诺除已写明的商务、技术偏差外,我方完全响应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

8.我方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函》的内容,并郑重承诺如下:

(1)不以任何形式通过社会上的“代理”、“中介”、“掮客”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以任何形式打着领导及其亲友旗号或冒充领导及其亲友等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赠送回扣、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以任何名义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提供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以任何名义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报销应由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支付的任何费用;

(5)不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与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就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

(6)不以任何名义接受或暗示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装修住房、婚丧嫁娶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

(7)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

(8)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不采取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恶意投诉、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时不以任何形式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证明文件;

(**)我公司知晓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3号)的要求,已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确认、并承诺,我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时间内,均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贵公司既可根据国家有关单位的判决、裁定等有效文书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也有权通过对贵公司相关人员的调查来认定我公司是否违反承诺。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贵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我公司投标、取消中标资格以及终止合同等),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附件:附表1投标函价格表、附表2优选顺序表(如有)
附表1投标函价格表

投标函价格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总报价

小写:万元

大写: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天

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职称级别及证书编号

其他说明

备注:总价报价,报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附表2 优选顺序表

优选顺序表

招标编号:

分标编号:

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所有包优选顺序

备注

注:投标人所投标包多于一个时,应将所投的所有标包按其优选顺序依次填入上表中。投标人多个包具备中标条件但未明确优选顺序的,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所授予的包。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

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股东1

……

……

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应提供其股东(企业或自然人)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上级管理单位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截图;对提供虚假信息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判定为虚假投标。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提交的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分标编号: ,,包号: )的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及合同负全部责任。

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撤销本授权的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和合同(在本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章):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名(章)且加盖公司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或任何其他印章代替。

2.若被授权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如未特别声明,则任一被授权人签署的有关文件、协议、合同或处理的相关事务均应视为有效。

3.提交的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5.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书

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书

致: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将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分标编号: ,包号: 的投标。

我代表 (投标人) 公司,在此作如下说明:

在此次投标中,所用“投标专用章”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的效力。特此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投标专用章

印模 印模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7.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扫描件)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扫描件)

(此处粘帖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是“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等“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

8.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例如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


9.商务偏差表

商务偏差表

招标编号: 分标编号(如有): 包号: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偏差说明

投标人声明:针对本招标标的,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提供对应产品和服务。

请在偏差说明一栏中填写“无偏差”或“有偏差”,“有偏差”需列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商务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商务内容


**.项目管理机构(如有)

表1 人员配备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拟任职务

职称

专业

资格证书

主要工作业绩

获奖情况

表2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

程度

毕业院校专业

及时间

从事相关

工作年限

现任职务

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资格证书号

主要

工作

经历

注:简历后附主要人员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相似工程的业绩和实施经验

相似项目业绩和实施经验

招标编号: 分标编号:  包号:

项目法人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服务范围

服务期间

年 月至 年 月

服务人员人数

(高峰/平均)

注:1.业绩证明文件应能体现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注明的业绩要求的所有要素点(含工程规模等),信息不全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表

招标编号: 分标编号: 包号:

序号

偏差事项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差说明

其 他

投标人声明:针对本招标标的,除本表已列明偏差外,我们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技术条件,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条件提供对应服务。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三“技术评分标准”涉及的支撑材料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技术内容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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