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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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合格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广西建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鹿寨县****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年9月**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更正事项及内容: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之处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按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鹿寨县汇一联城市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9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