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ST-****--**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四、人员和设备
“2、投标人对上述设备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自有车辆须提供所有权证明(车辆行驶证或购车发票),若是租用的必须提供租用合同及出租人所有权证明,投标人无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将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投入的机械设备、工具在中标后7日历天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验收达标后方可签订服务合同;环卫作业人员需一个月内按要求配齐,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及路段人员安排表交予采购人审查确认。”更正为:“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配备上述车辆并提供承诺函,如果没有提供承诺函将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投入的机械设备、工具在中标后7日历天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验收达标后方可签订服务合同;环卫作业人员需一个月内按要求配齐,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劳动合同及路段人员安排表交予采购人审查确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一份:(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提供《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行业资质认定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办事处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外砂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吴先生:****-********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号荣兴大厦**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文韬
电话:**********1
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