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保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五章评审办法中附件3 评分细则:服务(技术)部分 “应急反应方案” 和“保洁总体服务方案”内容作出更正,详见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JWNY**8@**3.com),并致电确认。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名的供应商应在公告期限内将报名材料递交至代理公司指定邮箱,逾期者将不在受理。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0-**3-****)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7、异地来葫投标人员需提供**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2号
联系方式: 赵焕智、****-******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经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葫芦岛市高新园区西四街G栋5#
联系方式: 李磊、**********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磊
电话: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