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C3-******-GX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NNZC****-C3-******-GXZX
政府招标计划书文号:DMZC****-C3-****1-**1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开发区协同办公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8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七、其他补充事宜 ”内容 |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下午**:**~**:**,供应商应对自己的响应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响应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确实需要现场递交至采购代理公司或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应与采购代理公司确认后方可递交,否则后果自行负责。 (1)邮寄/现场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号南宁轨道大厦B座9层**5,收件人:黄晓艳,联系电话:****-******1。 (2)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为确保响应文件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响应文件接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顺利送达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4)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方便代理机构现场完成签到工作),然后再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信息内容。 (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响应文件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联系电话告知响应文件收件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联系电话真实性,确保电话通畅。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采购人和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完成开标会工作。 (三)关于响应文件澄清、磋商的有关要求 1.截标后为与供应商的磋商时间,本次磋商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填写报价记录表,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交付使用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磋商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以及磋商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 ①“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磋商函”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②磋商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磋商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以及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协商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报价、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号)规定,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通过邮寄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1.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年9月7日**时**分前(北京时间) 3.如因供应商未遵守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自行评估风险,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二)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即**点**分)送达响应文件邮寄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3.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4.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号南宁轨道大厦B座9层**5,收件人:黄晓艳,联系电话:****-******1。 5.响应文件邮寄接收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前一个半小时(即**点**分)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8:**~**:**,下午**:**~**:**,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接收响应文件。 投标和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 1.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可以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2.关于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澄清有关要求: 2.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务必做到: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磋商函”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2开标当天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2.3如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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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年8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按以上更正内容执行,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侨务局
地址:南宁市武华大道**号
联系方式:潘炬成 电话: ?**********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
联系方式:黄晓艳联系电话:****-******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艳
电话:****-******1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年8月**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侨务局
地址:南宁市武华大道**号
联系方式:潘炬成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9层
联系方式:黄晓艳 ****-******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晓艳
电 话: ****-******1